

治病救人是医生的天职,拒收红包也是恪守医德的表现。为弘扬医德并维护患者的权益,我院患者住院时须和患者签订不收、不送“红包”协议,各部门科室也严格遵守规定。
11月9日,外科三病区普光辉主任收到一条收治过的患者家属发来的微信,为了表示普主任对其父亲的救命之恩,给普主任发送了一个800元的红包,当场普主任就表示了感谢并拒绝了家属的红包。事后普主任及时将这一情况汇报给了医院监察室。普主任的良好作风获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一致肯定。
2013年12月26日国家卫计委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国家卫生计生委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。 一、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; 二、不准开单提成; 三、不准违规收费; 四、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; 五、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; 六、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; 七、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; 八、不准收受回扣; 九、不准收受患者“红包” 卫计委同时发出通知,将执行“九不准”的情况列入医疗卫生机构以及人员年度考核、医德考评和医师定期考核的重要内容,作为职称晋升、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. 我们在此告知广大患者朋友,如在您的身边发现我们的医务人员有收红包的行为,您可拨打我院监察室电话举报。 监察室联系电话:0876-3122820